关于启动2023年度钱江世纪城高成长型企业申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4-02    内容来源:经发局    

为进一步扶持、培育和引进高成长型企业,推动高成长型企业通过梯队建设做大做强,更好地发挥高成长型企业在促进钱江世纪城现代产业体系中的积极作用,为全力建设省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提供重要支撑,钱江世纪城管委会现面向辖区企业开展2023年度钱江世纪城高成长型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企业符合萧山区产业发展导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场主体登记在钱江世纪城并依法开展经营,实行统一核算,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如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参加认定,允许集团公司在钱江世纪城范围内的分支机构或母公司控股的、在钱江世纪城范围内的子公司数据并表认定,但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不得再次单独参加认定;

3.金融机构、电信运营、烟草、电力、机场、房地产等行业企业以及区内国有企业不参加评选。

二、扶持类别

(一)“启航型”企业

1.没有享受过萧山区内“一事一议”等相关政策;

2.当年在世纪城税收达到500万元且营收达到5000万元。

(二)“续航型”企业

1.虽然享受过萧山区内“一事一议”等相关政策,但已不在政策享受期内;

2.当年在世纪城税收达到2000万元且营收达到2亿元。

(三)其他类别

“500强榜单”企业、上市企业、研发型企业等类型总部可不受上述税收、营收条件限制,直接认定为以上两类企业。“500强榜单”企业、上市企业、研发型企业等类型总部以上级相关部门认定为准。

三、奖励政策

(一)实施专项奖励

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池,原则上本年度安排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金,作为高成长型企业优质经营补助。对于“启航型”企业,认定当年根据企业规模、发展情况,给予不少于12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于“续航型”企业,根据企业规模、自政策享受期后的持续发展等情况,以其前三年地方财政贡献平均数为基数,超过基数部分根据地方财政贡献给予一定规模的资金奖励,特别优质的企业可实行“一事一议”。

(二)加强企业服务

建立企业联络服务机制,为企业在注册落地、开办经营、获取资质等环节提供优质高效、便利化的政务服务;为企业参评各类荣誉、获取各类资质予以优先推荐。

(三)创新发展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高成长型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等,组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等各类技术创新载体,形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按规定予以补助。

(四)加强载体建设

加大载体建设力度,进一步拓展企业承载空间,强化高端资源要素集聚功能,引导高成长型企业形成总部企业梯队库,向钱塘湾未来总部基地等高能级产业平台集聚。

(五)企业家关爱慰问

关心关爱高成长型企业家,对当年评为高成长型企业的企业家,给予一定形式一定价值的关爱慰问。

四、注意事项

1.对认定为钱江世纪城高成长型企业的,在认定杭州市、萧山区总部企业时,予以优先推荐。

2.企业享受政策资金总额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在萧山区地方财政贡献或地方财力。其中,专项奖励资金不超过地方财政贡献的80%,续航型企业不超过增量部分地方财政贡献的60%。若与市、区其他政策属于同一类型的,根据市、区政策兑现情况,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扶持。

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认定和扶持资格,且已获得的奖励资金需全额退还: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存在其它严重违法违规或发生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行为的。

4.已享受扶持的企业自约定扶持结束之日起,五年内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迁离钱江世纪城的,应全额退还本政策规定给予的财政扶持。

五、申报受理及评选办法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受理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4月15日前通过“世纪云联”系统线上申请端口提交《钱江世纪城2023年度高成长型企业申报书》(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版材料请按照后续要求提交。

(三)评选方法

高成长型企业认定采用综合评价法,总得分采取百分制计分。各项指标依据权重分值,分别进行赋分排名,每项指标第一名得分为权重分,即满分,排名每后移一位减去位次间距分(位次间距分以参评企业数量为依据进行设置),每项指标最终赋分得分不低于权重分的60%。依次类推,最终按照指标累计得分高低评选。

(四)申报咨询

政策咨询:83738660;“世纪云联”系统咨询:82396903。

附件:

1.钱江世纪城高成长型企业综合评价表

2.钱江世纪城2023年度高成长型企业申报书

3.“世纪云联”政策申报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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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顾晨艳